2026年春节刚过,郭道晖身体便每况愈下,时常陷入昏睡。去世前两天,一位前去探望他的学者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他当时正睡着,听到有人唤他,努力睁开眼,仿佛有很多话要说,却已无力开口。
4月11日,这位半生都在呼吁“保障人权”的法学家归于沉默,走完了98年的一生。生前他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他与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李步云并称为“法治三老”。
这个带着敬意的民间称呼,出现在4月15日上午举行的追悼会上,被投映在告别厅前的电视画面里,随着光影闪动,也在送别者的低声交谈中被反复提起,成了中国法治史上的一个坐标。
江平已于2023年12月辞世,李步云也在2026年1月离世。随着郭道晖远去,“法治三老”就此落幕。
回忆与郭道晖的交往,许多人的语气里总会带着一种克制而温和的笑意。
一位宪法学者向南方周末记者这样解释这种不约而同的神情:“郭老也好,另外二老也好。他们一辈子跌宕起伏、历经风浪,又在国家整体向好时,既活出了自己人生的精彩,也力所能及地推动了国家发展。苏格拉底说过,‘未经审视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因此,我们怀着敬意的同时,也为他们高兴——(因为)他们的人生是值得过的。”
“法学界的保姆”
2026年4月15日,春光明媚,尚未到上午10时,告别厅前已排了3列长队。两侧有安保人员维持秩序,偶尔掠过地面的白色飞絮,为这场告别平添几分哀意。
前来悼念的,多是中老年人。郭道晖的追悼仪式设在北京八宝山公墓兰厅。兰花素来为高洁雅正之士所爱,这倒与他生前同侪对他的评价相得益彰。
兰厅内摆放着《中国法学》杂志社和一些中青年法学家献上的花圈。
得知郭道晖去世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孙笑侠和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徐显明正在浙江梁柏台纪念馆考察。他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徐显明当时感叹,“我们这一代人能够浮出水面,几乎都是在他的呵护之下,在他的杂志上连发文章,他和《中国法学》托举起了我们。”
这种对后辈的“呵护”并非偶然,而是和他起伏跌宕的人生轨迹紧紧连在一起。
郭道晖出生于1928年的湖南湘阴。出身原本就带有几分开阔而新式的气息:伯曾祖父郭嵩焘是中国首位驻外使节,主张学习国外制度和技术;祖母曾氏早年留日,思想开明。父亲那一代,又走上“工业救国”的道路。
到了中学时期,湘桂战起,郭家被迫流离。高中6个学期里,郭道晖转了5所学校,大部分课程都靠自学完成。战乱让他亲眼看见普通百姓的苦难,也让他直接感受到政权的腐败和失序,进而立志要“拯人民于水火”。
1947年,郭道晖考入清华大学电机系。那时,他和家人已不约而同加入中共地下党组织,家里甚至一度成为地下党的活动据点。清华校园里风起云涌,学生运动不断,他几乎参加了每次游行和集会。
进入1956年,清华大学第一次党代会,郭道晖当选为学校党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同时在哲学教研室任讲师。那几年他细读马恩列哲学著作,也广泛研读中西方的哲学原著,为他后来转向法哲学研究打下基础。
那时,他才28岁,意气风发。不幸的是,29岁那年,他被划为“右派”。父亲、几个姐妹也未能幸免。这个曾被人称为“红色革命”的家庭,一夜间成了“牛鬼蛇神窝”。
后来在北大的一场讲座上,郭道晖称自己是“二十而立,三十而垮”。
他的些许经历,也能在江平和李步云的身上看到影子。
郭道晖曾在多个场合解释他们三人被称为“三老”的原因,一来都是八十岁以上的老头,二来解放前参加过革命组织或进步活动,后来因敢于直言、力争公平正义而受到冲击。
在法学界内部,有个不太精准的代际划分:像“三老”这样1949年前后求学、在政治运动中饱经磨砺的学者被称为“第四代法学家”;往前一代,是蔡枢衡、韩德培等在解放前后著书立说的法学家,而后一代,则是“拨乱反正”后考入高等学府的法学学者。
有法学者认为,“第四代法学家”对于二十世纪后期的法律教育“倾注心血最多,贡献最大”,“虽身心伤痕累累,却隐压不计,任劳任怨,风雨无阻”。
“法治三老”是个中典型。河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谢志浩在2010年的一篇文章写到,“每当有政治风雨侵袭法学界,三位先生尽可能地遮风挡雨,就像老母鸡一样,守护着那些‘小鸡’”,堪称“法学界的保姆”。

2026年4月15日,北京,著名法学家郭道晖的追悼会在八宝山殡仪馆举行。(南方周末记者 陈怡帆 / 摄)
“排雷”
熟知郭道晖的人都知道,他从事法律研究时,已过半百。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1983年改称法制工作委员会)随后建立,彭真复出,担任法制委员会主任。
此后10年来,全国人大起草和制定了百余部法律,在一片废墟上重建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法律体系,这一时期后来被称作“立法的流金岁月”。
郭道晖是“流金岁月”的参与者。当时,因急需干部,时任法制委办公室主任王汉斌急忙把他调去法制委员会工作。他后来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时说:“解放前王汉斌曾负责领导清华等校的地下党员工作,他的夫人彭珮云是我的直接领导,他让彭珮云给我写信,要我去法委工作。”
起初,郭道晖并不情愿。其一,他没系统性学过法律,“法学上的权利权力,同电机学上的电压电流,相去十万八千里”;其二,他曾在清华讲授哲学、研究美学,相较之下,法律太枯燥,“抠条文,一条一条没有味道”。
但他对法治重要性的感受太过切身,最终还是决定“做些有益于国家法治建设的事情”。他曾向南方周末记者称,“幸好50岁以后转入了法学,还真正干了一点事,要不然就是个万金油。”
从1979年算起,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期间,郭道晖曾担任研究室副主任,一边参加“八二宪法”等立法实务,一边钻研民主与法治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1980年代的中国法学是“幼稚的”,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者戴逸曾如此评价。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苏力也在著作中总结,那时中国法学研究的主要任务,是确立法学的自主地位,因为此前法律一直从属于政治。“这一时期的主流法学话语……用了具有高度政治意识形态意味的法律话语批判极‘左’的政治话语……竭力为法律和法学争夺一个更为自由开放的社会空间和学术空间。”
1988年离休后被返聘为《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的郭道晖,成为开拓空间的代表人物之一。
“(法学讨论)是有雷区的,他常常第一个站出来排雷。”孙笑侠说,当时的压力主要来自某些时期思想较为僵化的“左”倾残余。他们动辄上纲上线。
紧绷的氛围里,郭道晖以评论员的身份撰文指出,除了必须坚守的大是大非问题,更多争论其实来自观点差异、方法偏差或探索失误,不能简单加以批判。
此后,郭道晖陆续推动发表一系列推动民主建设的文章,并专辟栏目,为学术争鸣提供舞台。《中国法学》曾围绕“权利本位论”组织了数轮研讨,被誉为“一本杂志救活了一个学术观点”。随后,《中国法学》又转入人权讨论,郭道晖与李步云一起被学界视为人权法的旗手。
后来,在法治是“刀制”还是“水治”等一系列争论中,二人曾“共谋”,凡是涉及以“法治”或“法制”作为治国方略的编审稿件中,一律采用水字旁的“治”,而不用当时官方正式文件中常用的立刀旁“制”。
郭道晖后来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在他看来,“法制”即“法律制度”,是个中性词,不能体现民主的意思;而水字旁的“法治”呼应“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古话,可以表明人民是法律的主体。
经过郭、李及其他学者的持续推动,这场始于观念差别的一字之争,最终落实到法律文件中。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依法治国”被正式确立为治国方略,并于1999年3月写入宪法。
“不介意是谁的学生”
在郭道晖的主持下,《中国法学》将一次次“雷区试探”沉淀为可持续讨论的公共空间,让不少中青年学者得以崭露头角。
孙笑侠就是其中之一。1991年,他硕士毕业不久,刚当上大学讲师,在法学界还是资历尚浅的无名小辈。他写了一篇支持“权利本位论”的文章参与讨论,投给《中国法学》,但并未抱太大希望。
没想到一周后,郭道晖回信了。信中回复说:“你的文章可以刊登,请你根据相关的审稿意见作出修改,尽快寄回编辑部。”他兴高采烈。这是他人生第一次在《中国法学》发文章,那时他才二十七八岁。
更让他意外的是,文章只隔两三周就刊出了,郭道晖在那期期刊的“编者按”上写下一段话,意思是:本刊自下一期起不拟再对“法以何者为本位”的问题进行讨论。
令孙笑侠惊讶的是,郭道晖既不认识他,也不在意他是谁的学生。“我仅仅是个讲师,郭先生就录用这篇文章,并且还以此结束那场讨论。”他说,“我们校内同事们颇受鼓舞,有长辈学者称其为‘关门文章’。”
这让他第一次真切感受到郭道晖为人的公正和对青年学者的爱护。他也对郭道晖当时所说的“法理学需要承担披荆斩棘的功能”印象格外深刻。
北大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记得,郭道晖和年轻学者相处时,那种平等的姿态。1997年,孙笑侠、湛中乐和郭道晖等人在杭州西湖畔边走边谈。那次谈得最多的,是对公权力的法律控制。
“我们都谈到控权的问题。”湛中乐说,学法律的人,当然要有控权意识。但控权也“不是为控而控”,关键还要知道控权的目的在哪里。谈到最后,几个人的落点其实一致:民主、法治、人权是限制公权最重要的尺度。
郭道晖对年轻学者的包容、平等对待,在采访中一再被提起。
2000年左右,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现名为: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在罗豪才、姜明安主持之下,邀请郭道晖、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和原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担任博士生导师,参与博士生的论文指导和答辩。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的记忆中,郭道晖为人随和,与人交谈时,经常面含微笑,侧耳倾听,说起话来则带一点湖南口音。同学生讨论问题时,他从不会给人带来压迫感,也不会随意打断别人的发言。
郭道晖的话并不多,却常常切中肯綮。1998年,沈岿的博士论文研究和探索的是行政法的平衡理论。
简单说,现代行政法的核心是处理行政权和公民权之间的关系。罗豪才倡导的平衡论主张,在限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利的同时,也应维护和发挥行政权的积极作用,以实现“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平衡”。可现实中,“行政权力总体上居于强势地位,要想实现平衡很难”。
在讨论他的博士论文时,沈岿感受到,郭道晖未必赞同这一学说,但也只是提醒“你们做研究时,一定要重视公民权利的保护”。
在沈岿看来,这正是郭道晖身为知识分子的包容,“他不会从根本上推翻这种研究和探索,但同时会分享自己的学术观点,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原则与坚持”。
这种坚持,孙笑侠也在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的年会上频频见证。
孙记得,郭道晖几乎年年发表新的学术见解。当遇到他认为保守的观点,总会当场反驳,甚至怒目而视。“郭老师的内心是有一股怒火的,(对于)他看不惯的东西、论调和行为,他都会怒目而视,有种拍案而起的气势。这给我们这代人留下了非常深的印象。”
2005年11月,李步云在湖南大学举办了一场郭道晖法学思想研讨会。即便郭道晖当时已年近八十,亦有不少学者质疑他提出的学术观点,有的提问堪称尖锐。郭一一回复,坦诚交流。
“咏而归”
郭道晖究竟与李步云何时相识,已难以考证。可以确认的是,在他呼吁“人权保障”的路上,李步云是重要的同行者。
漫长的法治岁月中,两人并肩跋涉,友谊也日趋深厚。作为李步云的学生,在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佑武印象里,郭道晖总与李步云被一并提起。
2000年,李步云南下湖南大学组建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邀请郭道晖担任湖南大学法学院主办刊物《岳麓法学评论》主编,两年后为郭道晖的一本新书作序时说,自己是他“过从甚密的老朋友和志同道合者”。
四年后,李步云转入广州大学工作,又聘请郭道晖担任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并共同主持《广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人权研究”专栏。
为李步云庆贺70岁大寿时,郭道晖题诗《步云七十礼赞》,称对方是“铁杆哥们”。陈佑武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说,此后,李步云便常以“铁杆哥们”论及两人的友谊。
那时还没有“法治三老”的说法,直到2007年。
那年12月25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组织了第三场“中国法学大讲坛”报告会。即将迈入杖朝之年的郭道晖,是这场报告会的主讲人。
也是这场会上,主持人在总结环节将郭道晖与前两讲的主讲人江平、李步云并列,称作“法治三老”。这一说法由此传开。
当时,郭道晖已年近八旬,仍侃侃而谈两小时,毫无倦意。一位听众忍不住问他:“身体这么好的秘诀是什么?”
他只答了三个字——“讲真话”。
在一些学界后辈看来,“讲真话是郭道晖这一生的原则”。郭道晖觉得,不只是敢说真话,更在于始终没有为外在得失伤及内心。“有些人明知该发声,却把话咽在肚子里,表面上可能保全了自己,其实不仅辱没了良知,而且也让自己闷闷不乐,这种对内心的伤害可能远比外在物质损失更重”。
“敢讲真话,不说假话”,也是李步云眼中他们仨最大的共同点。
湛中乐觉得,“三老”都是现代法治和人权精神的布道者。研究法理学的郭道晖被誉为“时代的良知”,专注人权的李步云获得“敢开法治第一腔”的评价,而有着民商法背景的江平,则被视为“中国法学的良心”。
而收获更大范围的认可,也来自郭道晖晚年持续不断的公共表达。
他笔耕不辍,九十多岁仍坚持电脑写作。2009年,他81岁时出版《社会权力与公民社会》,87岁时出版《人权论要》。与此同时,他也为《南方周末》多次撰文。
在沈岿看来,“法治三老”当年所倡导和坚持的理念,会在历史中留下印迹,也会在人心中产生回响。无论时代如何变化,对法治的追求、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永远不会衰灭。
“他们的精神和理念,已经影响我们这一代人。而我们这一代人所作所为也会影响到更年青一代。我相信,法学应有的良知、正义和勇气是会继续传承下去的。”
4月15日,八宝山公墓兰厅门前高悬一副挽联,横批为:咏而归,送郭道晖远行。那正是两千多年前,孔子与弟子们谈论的理想。
(林平、秦勇、秦旭东对本文的采访亦有贡献。参考书目:《时代的良知——郭道晖教授法学思想研讨文集》《法的时代精神》《也许正在发生——转型中国的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