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雷霆”行动,各地区、各部门依法查处多起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现将5起案例予以曝光,以案为鉴、以案示警,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务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切莫以身试法。各地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做到排查见底不留死角,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压实责任严肃问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长沙市

日前,长沙县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烟花鞭炮经营业主网络通信流进行集成研判,精准锁定一条非法运输、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线索。
长沙县多部门成立专班,在青山铺镇富强路232号喜来欢烟花爆竹售卖店开展现场突击检查发现,该门店经营者为降低成本、扩大销售,严重无视危爆物品安全管理硬性规定,擅自扩容囤货,在许可经营房间之外,私自改造增设6间闲置房间专门堆放烟花爆竹。现场共查获组合烟花1053箱、盘鞭58盘、条鞭128条,实际存储规模远超许可核定标准。执法人员迅速划定安全警戒区域,调配危爆物品专用转运车辆,将全部涉案烟花爆竹安全转运至合规专用存放点位,彻底清除现场重大安全隐患。
在后续审理过程中发现,该门店经营者长期实施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使用普通车辆非法采购运输烟花爆竹;租用民房,在未取得存储评估许可的情况下大量存储烟花爆竹;伪包装成品烟花,通过物流渠道发货销售等。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作业罪依法对该案件5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株洲市

7月8日,荷塘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荷塘分局治安大队、仙庾镇派出所、仙庾镇人民政府开展辖区安全生产常态化排查整治行动,对辖区经营性场所、闲置板房、居民私宅等重点点位开展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在仙庾镇越野俱乐部检查发现,当事人在两处非合规场所私自存放各类烟花爆竹共计190件,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烟花爆竹仓储审批、存放备案手续。该两处存放场地均为普通板房及民房,不具备烟花爆竹储存所需的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潮等安全条件,场地无专用隔离、无防爆设施、无消防保障,属于典型违规私存行为。
荷塘区应急管理局已将该案全部违法线索、现场证据、核查材料完整移送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仙庾镇派出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邵阳市

7月10日,根据相关举报线索,新邵县应急管理局会同严塘镇执法中队开展核查发现,严塘镇老满批发部经营者何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门店后存放烟花爆竹产品39件、鞭炮41盘。执法人员当场将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依法予以查封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7月13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邵阳县应急管理局联合白仓镇人民政府,在白仓镇迎丰村一闲置房屋内发现,莫某某在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共267件。执法人员当场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产品依法予以查封扣押。目前,相关线索已移交县公安部门处理。
怀化市

7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辰溪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辰阳镇海利山庄门口“火星文具店”内查处违规存放的大量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该文具店违规储存的烟花爆竹包括:机甲加特林5个、彩色龙珠9个、小金鱼2件、摔炮2件(共7大盒)、黑老大76大盒、大金鱼40小盒、超级棒棒糖1个、网红彩菊19大盒,均属于国家明令禁止非法生产、储存和销售的违禁烟花爆竹产品。
执法人员当场对全部违禁物品依法进行清点、登记,并实施扣押封存。目前,所有被查扣的违禁烟花爆竹已全部转运至合规专用危爆物品仓库,实行统一封存、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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