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乌兰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乌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乌兰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湖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乌兰,蒙古族,1962年11月出生,内蒙古科左中旗人,中央党校研究生,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入党。
乌兰曾长期在内蒙古任职,1996年任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书记。2000年后,她先后任伊克昭盟盟委副书记、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2003年任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盟长。
2003年,乌兰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06年任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次月任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6年10月,乌兰调任湖南省委副书记,2021年任湖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2022年1月当选湖南省政协副主席,2023年1月转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2025年10月9日消息,乌兰被查。


